2008
(因各地風俗不同,以下物品種類僅供參考)
1.八卦米篩或黑色雨傘:為「避邪」之用,供新郎新娘上轎、下轎時遮於頭頂。(新娘若有身孕宜改用黑色雨傘以免「流產」)
2.轎斗圓或蘋果:以糯米磨成之大糰的「湯圓」十二粒(每粒約一台斤),或蘋果十二粒。(女方只能收六粒)
3.豬腿:半豬或後腿,供女方祭祀用。(女方只收骨頭以外部份)
4.全雞:一隻,供女方祭祀用。
5.鮮魚:一條,供女方祭祀用。
6.六項紅包禮:開門禮、舅仔禮、食佬禮、挽面禮、梳頭禮、袷裙禮。另外準備金額不同之紅包數包,以備不時之需。
7.豬腳麵線:又稱「打盤禮」,為新郎感謝丈母娘替他養育老婆之恩。
8.紅蛋:若干顆,取偶數。女方收下後,須將紅蛋每二顆以紅紙包成一包,分送給男方接嫁人員各一包。
9.喜花:頭花(春仔花)—供女方女長輩插於頭上。
10.胸花—鮮花或海綿花、緞帶花均可,插於胸前或腰部,男左女右,男方戴紅色,女方戴粉紅色。
11.捧花—宜搭配禮服及髮型、色系,以襯托整體美。
12.瓦片、烘爐、木炭或檀香、茉草:為「傳宗接代」之意,新娘下轎後入門前須跨過烘爐(內燃木炭或檀香、茉草),再踩破瓦片,叫做「生炭」、「破瓦」。
13.蜜柑橘:二粒,用紅紙圈起來,拜轎用。
14.湯圓:男方祭祀時;新郎新娘進房後須吃「圓仔湯」(新娘圓仔)及分請親友、鄰居沾享喜氣。
15.八仙綵或紅布:掛於大廳正門上。
16.喜幛:掛於洞房門上。
17.食新娘茶禮品:回贈「食新娘茶」親友之禮品,如手帕、香皂、皮包、內衣…等。公公為戒指,婆婆為金簪。
18.結婚證書及印章:觀禮用,備妥結婚證書二份及印章(男方主婚人、女方主婚人、證婚人、介紹人、新郎、新娘)。
19.鞭炮:四串,分別於出發迎親、迎娶回門、宴客開始、送客各燃一串。
20.排炮:前導車於出發時、到達女方家前、從女方出發時、到達男方家前及沿路各路口、橋頭均須燃放。
21.十二版帖(丈人帖、母舅帖):新郎對未來的岳父母及舅父母不可用一般喜帖,依禮須親自呈送「十二版帖」邀請,以示尊重。
22.拉炮及噴彩:新郎、新娘進入宴客會場時,可增加現場氣氛。
23.喜糖、香菸:宴客完畢送客用。
24.金炮燭香:新郎新娘拜堂祭祀用。
25.紅紙:洞房內所有的鏡子,須用紅紙蒙住,滿四個月始可拆卸。
26.車綵及綵帶
27.禮金簿
28.簽名綢
29.禮條
30.謝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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